喜迁新居一家三口患上血液病
12岁的浩浩住进装修好的新家后,就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。紧接着,母亲和表姨也先后患上了相关疾病。经检测,新家室内空气中的甲醛。苯等有害气体含量均严重超标。为此,他们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。昨天,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,洁浩患病与有害气体超标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(诱发因素),因此,装修公司应当承担30%的赔偿责任。
2002年9月,洁浩随母亲袁女士来沪定居,他们在浦城路新买了一套房屋,并请装修公司进行了装修。装修中本约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,但袁女士自行购买了油漆、橱柜,地砖和粘胶剂等原材料,自行对阳光房等项目安装施工。2003年8月,一家人人住新房。
但没想到,住进新房不久,洁洁就感觉不适,身上出现了多处血点,始终不愈。经诊断,浩浩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。随后不久,袁女士和前来照顾她的表姨也先后患上了带状疱疹等相关疾病。事后,经上海市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,主卧室中游离甲醛、次卧室游离甲醛等均严重超标。去年5月,袁女士再次委托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进室内空气检测,结果仍为超标。袁女士说,浩浩患病后,血小板急剧下降,并有向白血病发展的趋势,只得大剂量用药,和没患病前判若两人。而且.洁浩患病后无法上学,每天独自在家,精神上遭受了不小的打击。为此,她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,索赔30余万元。
对此,装修公司则认为,空气质量与浩浩发病不存在因果关系。袁女士曾经离开上海1个月,不能排除在此期间接触过其它有害气体。另外,袁女士自行购买了装修材料和家具,可能也存在诱发因素。庭审中,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,结果表明,浩浩接触苯等有害气体后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,不能排除两者有一定相关性(诱发因素)。
最后,法院认为,根据上海市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出具的{检测报告),房屋甲醛浓度超标,可能主要采源于木制人造板材中使用的粘合剂。由于装修工程中袁女士和装修公司的各自材料均大量存在,因此,引起空气质量超标的原因无法具体区分,双方应各自承担一半责任。
鉴于空气质量超标对浩洁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只是诱发因素,法院一审判决,装修公司应该对浩浩相应的医疗费及营养费、护理费负担30%的赔偿责任,赔偿35万余元。考虑到浩洁患病后精神上遭受了一定痛苦,法院还判令装修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。 |